扬州拼团购房67群(134)
  • 浅浅:这个楼盘到底好不好?
  • 雪花飘飘:好的呢。
  • 零:这个楼盘周边环境设施怎么样?
  • 英雄:我去看过,很齐全。
  • 牛转乾坤: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
  • 日记本:这个楼盘性价比高。
  • 回忆: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
  • 大头: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
  • 吃了么: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看啊。
  • 蓝天:上周我已经签合同了。
61人申请入群

扬州市低保标准提至575元 各县市同时提标

发布时间: 2015-07-11 15:59:21

来源: 扬州网-扬州晚报

分类: 本地楼市

2247次浏览


据悉,7月起,我市将全面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市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月人均535元统一提高到575元。

从7月1日起,扬州市区(邗江区广陵区江都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月人均535元统一提高到575元。宝应县高邮市仪征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标工作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省、市文件要求实施。

从1月1日起,对已享受上世纪60年代初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定补对象的标准由原每人每月6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00元,原在企业单位发放定期定量补助的,仍由原单位发放,调整标准所需经费按现行财政体制和经费开支渠道不变。

据悉,各地民政、财政部门正抓紧测算、安排调标资金,确保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时调整到位。同时,严格落实两级审核、张榜公示、民主评议、打卡发放、规范建档等制度,建立完善经济状况核对、分类施保、动态管理、就业与低保联动等机制,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我市1997年开始建立低保制度,2006年起,城镇低保标准实行自然增长机制,2014年起,市区(含江都区)实行了城乡一体化的低保标准。

责任编辑: zhuoyan

团购报名

最新楼讯
楼盘导购更多>>
购房指南更多>>
小编推荐
订阅楼市楼讯